昨晚6點才剛到sharehouse,就被通知隔天早上5點要集合上班
然後,就開始痛苦的一天…
因為外包的關係,草莓種苗還沒結束
剛好他們又需要人手,所以我們原本只想來包裝的人員也被叫去種苗
這是個超靠腰的工作,整個累死我了
新手種不快,一袋差不多1000株苗才30元
我和nico兩個人協力一起種,結果5個小時過去了才4袋
其他老手都是7、8袋在算的,by contract的工作,手腳不夠快的話,根本就賺不到什麼錢
我還想說我很努力在種了,但還是沒辦法加速
疲累的肌肉讓我無法加速,動作還慢了下來
5個小時完全沒有休息時間,連吃飯時間也沒有
早上4點起床,4點半吃完早餐,結果午餐拖到下午2點才吃,整個超沒力的…
還好種苗就剛好到今天結束為止!!
如果明天還要再種苗,我應該會直接升天了吧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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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經了4個半小時,終於從Perth飛到Brisbane了!
晚上11點的班機,到Brisbane是當地時間5點半
說真的,沒睡到什麼,頂多只睡了2、3小時而已
下飛機後,為了等待Supervisor下班來接我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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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將離開待了3個多月的柏斯了
前往機場的路上開始覺得有點捨不得
尤其是在154認識了不少新的朋友,還來不及熟悉就得離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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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初曾經填過一次,但那時候考慮到澳幣匯率正貴 (29.1),心裡就想說那等一下下好了
結果咧....一等下去不得了…天天漲漲漲呀!!!!
簽證費AUD235,這一漲就從6千多變7千多,好痛
早知道就不要等了,越等越貴Q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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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避免要出發前還在猶豫行李什麼該帶,什麼不需要帶
所以從前輩們的網誌參考了打包清單
以下是從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fooleyes/12015276 取得參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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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自在台北生活了好幾年了,每一年回去的次數真的是5根手指就數完
所以抱著緊張的心情,打了電話回去報備一下
還好這一通是老媽先接的!! 我相信老媽一定不會阻止我或說不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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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來源 (澳洲流浪事件簿)
這句話是林懷民說的。他在推動「流浪者計畫」,鼓勵年輕人單獨出去旅行流浪。 從美國留學回台之前,他去了歐洲一趟,走過荷蘭、法國、葡萄牙、西班牙…很多國家,看到了希臘神殿、回教神廟,雖然當時沒什麼感覺,可是後來他說年輕時走過許多地方的經驗會成為一輩子的養分,視野變寬廣,對世界的好奇度會增加。
而且要一個人旅行,不跟團,沒有同伴做自助旅行。只有一個人的時候,才會有機會可以和自己對話,也才能和別人對話。一個人雖然很寂寞,但卻可以聽到很多平常不會留意到的聲音,隔壁的人在聊些什麼,廣播在播些什麼,平常的背景聲音全都躍到表面,成為主題。儘管平常都是一個人住在都市裡,但回家就看電視、上網,光是追趕著潮流就來不及,完全沒時間靜下來思考。在這邊娛樂變少,要看電影、聽新歌、唱KTV、吃美食…抱歉通通都沒有。生活變得簡單,一開始會覺得無聊,久了就會習慣。一本書一翻在翻,一首歌一聽在聽,每次都有新的收穫,且生活的很踏實。
很多人會問說這樣跑出來閒晃一年,那工作應該怎麼辦?會不會回去成為找工作的弱勢?我記得以前國中的時候,長輩都說,考上好的高中就一帆風順了;上了高中,又想說考上大學就OK了;上了大學,想著申請好的研究所。然後呢?再奮鬥個幾年,四十歲退休,人生四十才開始是嗎?會不會到那個時候又有人說:「抱歉,還沒輪到你。」等到視茫茫、髮蒼蒼、齒搖髮禿才後悔總是將希望放在未來,而不是現在,至少我是不想這麼過的。這一年的經驗是否會為找工作加分?誰知道呢?且它又為何該為工作加分?工作是生活的手段而不是目的。
大部分出來的人都是對現況有所不滿,想要找尋改變的可能性。在台灣,媒體不斷地在製造焦慮,傳達一種成功的生活典範,一切都是如此的理所當然。可這真是我們想要的嗎?很多人不喜歡,卻不知道什麼才是自己真正想追求的生活。在畢業之際,我也不知道,所以我到了這裡,每天每天想著,漸漸地就逐漸清晰明朗。 一年過後,從澳洲回到台灣,又要再度面對。然而經過這次經驗的洗禮,將更有勇氣去面對挑戰,做出選擇。回想起來,現在那麼辛苦都過的下去了,還有什麼好怕的呢?
視野變大,有些事情變得沒那麼重要。常常聽到人說,我也不喜歡這樣,可是我沒有辦法。在台灣,的確是很少看到「另類」的生活方式,社會不鼓吹年輕人該特立獨行,照著既定的模範走就好了。出來走走,看到其他國家的年輕人,每個人的文化、背景都不同,互相交流,激盪出一些火花,才知道原來還有這樣的生活方式,並不是只有我們在台灣看到的那樣非如此不可。
儘管在台灣強調要有國際觀,放眼全世界,然而其實也只是從美國的觀點在看世界罷了,更確切的說,是紐約的觀點。在澳洲,遇到的背包客也都是外來者,所以大家都比較謙虛,願意分享,互相欣賞、理解。就算是澳洲人,也沒有什麼自大的意識,也很習慣這種多元文化的交流,外國人在這裡不會有次等公民的感覺。
話說,為何要申請渡假打工簽證到澳洲來呢?因為這是一種很便宜的旅行方式,參加旅行團不到一個月的支出就足夠在這裡過一年。一生很難得有機會可以到別的國家生活一年,去體驗當地人的生活,而不只是走馬看花,可以花些時間,慢慢地去與一個地方建立關係,增加對它的了解。可以自己選擇要用什麼方式過完這一年,住在大城市裡體驗異國都市生活或在各個小城鎮裡留下腳印。所以如果你的年齡還在18~30歲之間的話,不要錯失這個好機會,將這次的流浪排入生涯規劃當中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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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常穿的三件褲子,最後一件在今天磨破了
穿了三、四年的褲子,如果沒記錯的話,當初每一條買990元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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